记者8月12日获悉,今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决定设立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总规模达到16亿元。 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沿黄沿线和东部盟市各8亿元,盟市配套相应资金。资金主要用于纳入沿黄沿线和东部重点产业发展规划的工业园区(集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分配与重点园区考核挂钩。 自治区要求,各地要抓紧做好相关工作,加强资金使用的跟踪监督,务必把资金管好用好。对于尚未编制完成重点园区(集中区)产业发展规划的要抓紧编制上报,否则不予安排专项资金。 据悉,明年自治区将通过发行地方债券等方式进一步扩大专项资金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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