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股权转让纠纷律师,广州请求公司收购股份纠纷律师
发布时间:2014/4/9 0:16:20 点击数:7 发布人: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原 产 地:广东 |
产品规格:22年鑫霆律所邹主任团队 产品数量: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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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描述
fiogf49gjkf0d22年邹主任律师团队咨询电话13631331686;13826282389;QQ357487917广州股东出资纠纷律师,广州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律师【http://xintinggw.com】经中国司法部广东省政府批准成立专业的律师事务所,在众多客户和行业中拥有广泛声誉!发生股权转让纠纷要怎么解决呢? 1.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并征求其是否同意转让的意见。公司和其他股东应于30日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者视为同意转让;公司和其他股东再起诉请求撤销转让行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转让人将转让股权价款用于补足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并且可以追加受让人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受让人以转让标的存在瑕疵或者受到欺诈为由主张撤销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3.名义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而将股权转让的,实际出资人按照约定请求名义股东赔偿其因股权转让而遭受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上述诉讼中,实际出资人以其为实际权利人为由主张转让行为无效,如其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受让人系明知转让人为名义股东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fiogf49gjkf0d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经中国司法部广东省政府批准成立以来,逐步发展成为一家管理规范和自购办公场所的中型律师事务所,是专业律师事务所,在众多客户和行业中拥有广泛的声誉!本着以客户利益为中心、倡导专业制胜之道的执业理念。本所设有房地产法律业务部、金融证券业务部、企业法律顾问业务部、诉讼业务部、婚姻家庭业务部等专业部门。本团队律师工作重点突出、各有所长、分工合作,长期业务客户遍及泛珠三角等区域。本所律师服务的责任精神、质量水准与取得的成效均获得了客户的充分肯定和嘉许,客户满意度高达99%以上。本所全体律师将竭尽所能,为您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邹强主任律师:鑫霆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 (总部高级合伙人 硕士 经济师 税务师 会计师) ,1992年全日制名校法学硕士毕业,执业经验丰富;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并曾多次接受《电脑报》、《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等多家媒体的采访。邹强律师拥有近20年丰富的律师执业经验,兼金融经济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