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 : 继续对日韩进口不锈钢冷轧薄板实施反倾销
商务部在其网站公布,决定继续对日韩进口不锈钢冷轧薄板实施反倾销。
2000年12月18日,商务部发布2000年第15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和韩国的进口不锈钢冷轧薄板实施最终反倾销措施。其中,韩国三原精密金属株式会社适用的反倾销税税率为9%。同日,商务部发布了2000年第13号公告,公布商务部与韩国三原精密金属株式会社等公司签订的价格承诺协定。
2006年4月8日,商务部发布2006年第18号公告,决定维持对原产于日本和韩国的进口不锈钢冷轧薄板的反倾销措施。
(来源:中金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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