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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河源市发改局获悉,河源市在去年淘汰落后炼钢产能225.5万吨和落后炼铁产能3万吨的基础上,今年1-7月继续淘汰落后钢铁产能78.5万吨,合计共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产能307万吨。
完成九成中频炉淘汰产能任务
根据市政府去年与省发改委、省环保局签订的《河源市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生产能力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要求,河源市有19家钢铁企业需要在2008年、2009年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产能362万吨,其中炼钢359万吨、炼铁3万吨。河源市大力开展关停和拆除落后的炼钢、炼铁设备工作,已完成《责任书》任务的84.8%。
在中频炉关停和拆除方面,目前已有9家企业采取行动,淘汰落后产能108万吨,完成《责任书》任务的90.8%;在电炉设备关停和拆除方面,已有9家企业采取行动,拆除落后产能196万吨,完成《责任书》任务的81.7%。此外,全市炼铁设备已于2008年10月份完成关停和拆除工作。
执行差别电价严防“死灰复燃”
按《责任书》要求,河源市今年仍有55万吨的落后产能需要淘汰,其中37万吨为2008年底前要淘汰但未淘汰的,关停淘汰的任务较重。
据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产能工作存在个别中频炉炼钢企业以转产铸件为借口不愿意拆除落后设备、个别既有淘汰落后设备又有保留设备的炼钢企业仍在利用淘汰落后设备炼钢、部分钢铁企业落后的炼钢设备虽已拆除但随时有可能“死灰复燃”等问题,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产能工作难度较大。
为此,各级各有关部门对关停和淘汰范围的钢铁企业要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价格、经贸、供电等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监督,确保落实到位;要对列入淘汰范围的企业和设备包括已拆除的设备加强监督检查,使应关未关、应停未停的企业退出市场。
来源:海鑫钢材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