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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政策将“微调”

发布时间:2009-09-25 发布人: 新昌金戈轴承有限公司 点击量: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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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摸底问卷调查“收官”


  不搞一刀切,更加注重节能减排与环保


  9月23日,权威人士向中国证券报记者透露,即将修订完善出台的《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政策》也面临一次“微调”。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过程由一刀切、强制执行转变为企业自我发展的需要、自觉淘汰落后产能。此举意味着300立方米、400立方米高炉的强制淘汰标准将被“调整”。


  2008年3月20日公布的《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内容明确表示,2010年底前,淘汰3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30吨及以下转炉和电炉;2011年底前再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30吨及以下转炉和电炉。


  中国证券报记者从权威人士处了解到,为了进一步完善钢铁产业政策的适宜性、有效性与充分性,工信部专门就“加强对钢铁行业的节能减排标准和环保指标的控制淘汰钢铁行业落后产能”设立研究课题,该项目调查已于9月20日“收官”。该课题调查对象从大中型钢厂扩大至中小民营钢厂,包括七大敏感问题。


  淘汰落后不搞一刀切


  该权威人士表示,工信部对上述课题提出明确四大目标,其中包括最为敏感的淘汰落后不搞一刀切,强调企业自我发展需要。


  首先,进一步完善钢铁产业政策的适宜性、有效性与充分性;其次,有效落实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要求;第三,切实提高钢铁行业的节能减排效果、环保能力;第四,经修订完善后的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政策,在企业淘汰落后产能过程由一刀切、强制执行转变为企业自我发展的需要、自觉淘汰落后产能。


  另外,该权威人士透露,工信部同时要求,对课题的调查、研究,要站在整个钢铁行业的高度考虑,不能局限于本企业或一两个企业的情况;对高炉、电炉、烧结等主要钢铁生产设备的调查要收集从小至大,产品要长板带兼顾来考虑研究。


  七大敏感问题列入调查范围


  中国证券报记者从钢厂了解的情况表明,此次工信部的课题调查涉及七大敏感话题。


  节能减排和环保指标制定到多少合适?要通过对不同生产企业的了解,提出有说服力的依据。若以炉子容积作为控制要求,是否合适,有何不妥?是否炉子容量越大越好呢?300立方米以下的小容量高炉是否存在的理由及必要性?300立方米、400立方米高炉通过技术改造,是否可以达到国家规定的节能减排标准和环保要求?就此情况,小炉子是否有存在价值?是否要淘汰小炉子改建大容量炉子?若将来淘汰了落后产能后,全剩1000立方米以上炉子,是否对钢铁行业发展就好了?


  另外,工信部的研究课题涉及,目前国家钢铁淘汰落后产能的政策是否存在弊端或不足以及有哪些更合理、有效的建议等等。


    原冶金部钢铁司司长刘勇昌:


    淘汰落后产能不能只看装备规模


    原冶金部钢铁司司长刘勇昌9月23日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钢铁产业调整与振兴规划》关于2011年底前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的强制标准不太适合长材生产企业、管材生产企业。此前,刘勇昌还联合原冶金部三位老司长联合向工信部建议,淘汰落后标准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作出科学调整。该建议得到工信部积极回应。


    另外,刘勇昌还表示,目前各省如火如荼地钢铁联合重组,已经演变为“按省划界,政府主导”,这样的重组可能会形式大于内容,难以起到“1+1大于2”的效应。


    “一刀切”不太适合长材企业


    刘勇昌表示,最近工信部刚刚结束的关于钢铁业淘汰落后的课题调查表明,政府部门已经考虑切实可行、贴合企业实际以及产品要求的淘汰落后产能执行细则。其中,争议最大的以高炉大小作为淘汰标准肯定要调整。刘勇昌举了一个例子,2005年钢铁产业政策就曾规定,钢铁企业要扩大规模,提高门槛;1000立方米及以上高炉将享受差别电价、水价等优惠措施。这一条明显不适合长材生产企业。生产同样长材产品,用450立方米高炉、50吨转炉生产线,吨钢要节省60公斤标准煤。这意味着淘汰落后产能,全国钢厂只剩下1000立方米高炉后,再生产长材产品,全国每年将有1500万吨标准煤被白白消耗掉。这也是目前钢铁行业出现“先进产能赔钱,落后产能挣钱”怪现象的原因之一。


  针对目前对300立方米、400立方米高炉在2011年底前淘汰的问题,刘勇昌表示,上述淘汰标准没有考虑单个设备先进不代表整体先进、以及环保、节能等系列问题。对于可以通过技术改造,环保与节能减排能够达标的高炉应该网开一面。


  联合重组不能拯救一切


  作为钢铁行业的老兵,刘勇昌对目前出现的钢铁行业联合重组大潮表示担忧,他认为,钢铁行业联合重组不能拯救一切。“按省划界,政府主导”的重组可能会形式大于内容,难以起到“1+1大于2”的效应。


  刘勇昌认为,钢铁行业重组应该以企业为主体来进行优化组合。比如宝钢集团与邯钢合作邯宝新区项目、宝钢与济钢合作“日照项目”。但河北钢铁集团成立后、宝钢退出邯宝项目;“日照大钢厂项目”甚至没有得到山东省政府的认可,最终流产。现在的钢铁业重组完全变成“政府主导,按省划界”。“重组后,企业规模大,排名靠前了,效益是不是得到提升呢?这个问题就不好说了”。


  刘勇昌表示,当时宝钢与济钢联合在日照建大钢厂,技术装备水平与规模肯定会超过现在的日钢(宝济合作失败后,日钢才建)。从整体效益来讲,肯定会得到最大体现。
  



(来源:海鑫钢材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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