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0575-86383726
◎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贸易知识 >>出口退税证的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及其他 提示:找轴承配套产品请点这里 我也要发布产品信息

出口退税证的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及其他

发布时间:2013-10-09 发布人: 新昌金戈轴承有限公司 点击量:630

一、更改登记  出口企业改变电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地点、进出口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开户银行及帐号等事项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有关批准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变更登记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原退税登记证件等资料到退税机关办理退税变更登记。  退税机关根据出口企业的申请,经过调查核实后,在原《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证》上签署意见,加盖“变更”字样的印章,并核法新的《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证》。  二、注销登记  出口企业发生破产、解散、撤消以及其他依法应当终止退税事项的情况,须在批准撤并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申报办理出口退税注销登记。退税机关按规定对其清算退税款后,注销并收回远签发的《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证》。  三、验证和换证  退税机关定期组织对出口企业退税登记的查验工作,对登记证的有关内容与出口企业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的原件进行审验并确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出口企业在办理国税税务登记证的同时,办理出口退税登记证换证手续。  四、其他  (1)《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证》不得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者伪造;  (2)纳税人遗失出口退税登记证,应当书面报告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并登报公告声明作废,同时申请补发。

如您想进一步推广发布信息,中国轴承网编辑为你推荐现在免费加入,叁叁企业网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本网介绍
  • 举报、删除、修改及认领信息
  • 会员服务
  • 友情链接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版权所有:轴承网 (创办于2006年) 客服咨询:0575-86383726   客服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报警处置中心 备案号:浙ICP备05073488号
    轴承网―以新昌轴承为依托,致力推动轴承行业电子商务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