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票信用证是不附单据、受益人可以凭开立收据或汇票分批或一次在通知行领取款项的信用证。 在贸易中它可以起到预先支取货款的作用,信用证中常见类似文句:Paymentinadvanceagainstcleandraftisallowed. 贸易结算中的预知信用证和非贸易结算中的旅行信用证都属光票信用证。 光票信用证是信用证的一种类型。受益人在请求议付或者付款时,无需提交货运单据,而只需提交汇票或发票。但是信用证都是银行凭一定的条件付款的承诺,光票信用证也不例外。 光票信用证下的单据没有货运单据,因此对进口商的风险比较大,无法通过各种单据对货物的交付、质量、数量等予以控制。进口商得依赖出口商的信用,否则会出现货款两空的境地。开证行也无法利用货运单据来防范风险,只能基于进口商的信用或进口商提供的其他担保,因此银行的风险也是比较大的。 对于出口商而言,光票信用证下的开证行仍然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且无须提供货运单据,因此应当是有利的。因为信用证下提交的单据越少,出现单证不符的可能性也就越少。并且,相对应于买卖当事人的风险分配而言,进口商风险越大,作为相对人的出口商就风险越小。因此,光票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的运用比较少,多用于支付货物从属费用、尾款、样品费等,以及其他非贸易性费用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