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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发布《<钢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解读》,明确表示,未来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将不再提高装备标准。
中投顾问环保行业研究员侯宇轩指出,长期以来,钢铁行业的节能减排都是以提升设备标准为主,2010年4月6日,国务院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规定,2011年底前,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和电炉。而此次明确表示不再以此种方式进行落后产能的淘汰是在长期实践过程中总结出来的经验。
事实上,在长期淘汰落后产能的同时,目前国内的钢产量依然有增无减,投资也不降反升,原因是随着设备标准的提升,钢铁企业迅速扩容,因此,自2005年以来,国家历次对钢铁业的调控中都出现了企业产能和政府调控赛跑的现象。随着市场结构的逐步变化,目前钢铁行业现状已经发生了较大的改变,因此,落后产能的淘汰标准也要发生相应的改变。
中投顾问研究总监张砚霖指出,以前企业为摆脱被淘汰的命运,国家规定高炉的标准是300立方米,企业就拆除旧炉子,上超过300立方米的高炉,结果落后产能不降反升。今后,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将主要依据能耗物耗和清洁生产标准,随着节能减排考核制度的完善,钢企对落后装备实施扩容改造将不再具有有效性,新的挑战将会来临。
据中投顾问发布的《2011-2015年中国钢铁行业节能减排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显示,目前我国仍处于城市化高峰,建筑钢材等产品需求将继续增长,尽管钢铁行业政府令密集出现,但仍深陷“产能越限越多怪圈”。目前钢铁“产能过剩”主要是阶段性过剩,是伴随着中国建设需求增长而产生的相对过剩,其具有结构性、动态性特点。未来,钢铁行业最终还是要靠市场之手进行自然生态进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