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
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二00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09年7月8日(星期三)上午9:00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陈琬红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大会由董事长高少兵先生主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三人,代表股权855985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3%,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84443954股,无限售条件股份1154569股。
二、提案审议情况
1.提案的表决方式:记名投票表决
2.提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84998515股,占出席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99.30%;反对0股;弃权600008股;
(2)审议通过了《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袁宏亮:同意84998515股,占出席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99.30%;反对0股;弃权600008股;
杨跃华:同意84998515股,占出席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99.30%;反对0股;弃权600008股;
何一心:同意84998515股,占出席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99.30%;反对0股;弃权600008股;
(3)审议通过了袁湛先生《辞去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同意85598523股,占出席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景小清:同意84998515股,占出席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99.30%;反对0股;弃权600008股;
姚萍:同意84998515股,占出席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99.30%;反对0股;弃权600008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陈琬红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决议;
2、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7月8号
来源: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