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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发布时间:2014-03-15 发布人: 新昌金戈轴承有限公司 点击量:2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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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益。


    消费者权益,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下适应经济运行的客观需要赋给商品最终使用者享有的权利。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国家依照社会经济运行的需要和市场上消费者的主体地位,制定明确的立法,这就使消费者权益不仅是一种公共约定和共认的规范,还得到了国家法律的确认和保护。


    1993年10月31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通过了中国第一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台时隔20年之后,2013年10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改的决定,并于2014年3月15日施行。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很多条款结合近年来的消费者维权的热点、难点,给予消费者更切实的保护,今后消费者在网购、电话购物、基本的存贷业务、银行卡业务、旅游等属于人们日常生活消费范畴的活动中发生纠纷争议,都可以用新《消保法》来解决。


    消费者在权益受到侵害后,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

1、自行协商交涉是首选。

发生问题可先与商家交涉,自行协商,同时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能协商解决,省时省力,如果分歧不大,要求合理,通常还是可以自行解决的。但如果对方态度一直良好,但久拖不决,建议不要一直等待,及时采取其他措施。


2、向工商、卫生、税务、房管等行政主管部门举报要求处理。

发生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消费者可以视不同的违法行为向商家的主管行政机关投诉举报,比如都可以向工商局投诉。如果商家还涉及其它资质管理,比涉及如食品卫生问题,可以向卫生部门举报,涉及房产问题,还可以向住建委等主管单位投诉。

这些投诉,一是可以让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不良商家,净化市场。二是消费者维权问题,通常也可一并处理协调。


3、寻求消费者协会的帮助,进行调解。

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反映,寻求帮助,消协也可介入进行调解,也可由消协向相关主管单位反映。但要注意,消协并无强制执法权,调解也要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如分歧较大,仍可能调解不成。


4、向法院起诉。

如果通过前述程序解决不了,消费者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可依法判决,如任何一方不自动履行判决,另一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但是,向法院起诉要注意提前收集证据,如双方发生交易事实的证据、消费者付款的证据、消费者受到损失的证据、损失与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有关的证据。如果不注意收集证据,可能会造成主张得不到充分支持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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