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浙江省科技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发布《浙科发高[2008]250号》文件,公布了浙江省2008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浙江天马
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名列其中,被认定为浙江省2008年首批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规定,认定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当年起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天马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