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进口设备免税政策
鼓励自主创新,体现税负公平
作为转型改革的配套措施,将相应取消进口设备增值税免税政策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
取消的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政策,主要基于两点考虑:一是进口免税设备范围较宽,不利于自主创新、设备国产化和我国装备制造业的振兴;二是内资企业进口设备的免税范围小于外资企业,税负不公。转型改革后,企业购买设备,不管是进口的还是国产的,其进项税额均可以抵扣,原有政策已经可以用新的方式替代,原来对进口设备免税的必要性已不复存在,这一政策应予停止执行。
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也是在生产型增值税和对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的背景下出台的。由于转型改革后,这部分设备一样能得到抵扣,因此,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也相应停止执行。
转型改革后,矿山企业外购设备将纳入进项税额的抵扣范围,整体税负将有所下降,为公平税负,规范税制,促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需要将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的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降低至3%
将调高营业税起征点,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适用转型改革的对象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改革后这些纳税人的增值税负担会普遍下降,而规模小、财务核算不健全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工商户),由于是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且不抵扣进项税额,其增值税负担不会因转型改革而降低。
为了平衡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之间的税负水平,需要相应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现行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按工业和商业两类分别适用6%和4%的征收率。考虑到现实经济活动中小规模纳税人混业经营十分普遍,因此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统一降低至3%。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水平的大幅下调,将进一步减轻中小企业税收负担。
此外,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还将通过调高营业税起征点等政策在税收上进一步鼓励中小企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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