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积极争取政府资金,加大农机购置补贴的投入额度。中央、省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对农业机械化的投入,逐步提高财政补贴额度,使农业机械化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市区财政进行必要的配套,加大投入,真正按《农业机械促进法》的要求,将农业机械化发展列于当地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上级政府将此项工作作为下级政府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是引导农民购买能耗小、效率高、效益好的多功能高效复式农机机械、加快老旧机型更新换代速度。提高农机装备总量、提升农机装备质量、改善农机装备结构,实现农机装备水平质和量的突破,改造一批农村机电提灌设施。
三是尽快实行燃油补贴制度,以减轻农民负担。对于当前的高油价,政府及燃油企业,要加大对农民的燃油补贴及让利力度,最大限度的降低农用燃油的价格,实行相应的补贴政策,以减轻农民使用农机的成本负担,从而极大提高农民购买、使用农业机械的积极性,增加农民收入。
四是进一步加强农机监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农机安全生产常识和法律法规宣传。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两个《工作规范》,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检查、纠正违法违章治理力度,严防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五是搞好农机示范工作。抓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个契机,努力争取建成几个农机化示范村,通过现代工业设备、现代农业生产资料的集约化使用,加强农田综合整治、优化创新农机服务模式。各乡镇要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围绕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农产品加工特色化,建成几个农机化示范村;要以增加作业面积和收入为目标,培育几个有服务带动能力、有较高经营收入的农机大户或经营性农机服务组织。
六是做好农机人才培训工作。以增加投入为抓手,以技能培训和“阳光工程”培训为重点,以培养一批作业能手、维修熟手、中介高手,培育一批新型农机作业服务、维修服务、经营服务和中介服务组织,加强对农村青年农机手的培训,提高操作技能和经营服务能力,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和对外输出。注重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围绕农民培训,强化农机培训机构硬件建设,加强农机技术培训,发展农机大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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