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11日在国务院国资委网站和大连国资网、大连市政府网,发布公告全球征集瓦房店
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瓦轴集团)战略投资者,到目前为止,瓦轴集团的资产、负债、人员及选择战略投资者的条件等均发生了较大变化。根据2010年6月12日市长办公会通过的《关于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可行性研究方案的审定意见》,在保持国有控股前提下,引入投资者持股。
为保证本次引入投资者持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大连市国资委)拟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进投资者,现广泛征集投资者,请各意向投资者按照公告要求进行登记,本次公告期截止没有进行登记者,不进入本次投资者选择范围。
一、瓦轴集团基本情况
(一)资产情况:截止2009年6月30日,瓦轴集团资产总额307,974万元,负债总额116,779万元,净资产191,195万元(不含划拨土地使用权价值)。
(二)人员情况:截至2009年6月30日,在册职工10,895人,退休职工8,860人,离休职工128人,供养直系亲属261人,60年代精简人员107人。
(三)经营范围:经营范围:轴承、汽车零部件、机械设备等及相关产业产品的制造和销售,房屋租赁、设备租赁等。
二、投资者应当接受以下条件
1、承诺接受并执行《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可行性研究方案》。
2、保持瓦轴集团国有控股地位,投资者参股进入,具体持股比例由大连市国资委另行确定。
3、本次征集并最终确定为瓦轴集团的投资者,必须联合成立一个法人机构持有股权。
4、认同瓦轴集团企业文化和发展战略。
三、对投资者的基本要求
拟引入的投资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独立法人地位的财务投资者。
2、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较高的社会影响力和良好的商业信用。
3、投资者的进入,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相关的政策和规定。
4、能够给企业带来先进的管理经验,帮助企业提高规范化运作、生产和营销等经营水平,转换企业的运行机制,创造市场化经营管理体制和机制,增强企业活力。
5、有助于企业海外并购,充分利用国际资源,实施国际化的技术、市场、品牌、制造网络布局建设,实现把瓦轴集团建设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轴承集团的目标。
四、投资者入股价格的确定
根据改制方案规定,“在本次改制评估结果的基础上,考虑市盈率等因素,溢价引入投资者入股”。由大连市国资委按程序确定投资者入股价格,如果在规定期限内和本次征集后的投资者在入股价格上未达成一致,则重新履行征集投资者程序及相关程序。
五、征集时间
以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为意向投资者报名时间。
联系人:赵先生、程先生
电 话:86-411-62636666-8889
传 真:86-411-66995900
通讯地址:大连市中山路576号大连产权交易所
邮 编:116021
邮 箱:zdz@daee.cn cp@dae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