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为便于公司工作人员做好相关会议前期准备,请参加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按照本通知载明的登记时间做好提前登记工作。
公司于2011年3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1年4月20日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开会时间:2011年4月20日上午9:30
开会地点:浙江省杭州市石祥路208号本公司六楼会议室。
开会方式:现场开会
二、会议议程:
1、审议《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会上做述职报告。
3、审议《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10年度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马兴法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沈高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非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马伟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罗观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刘英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选举石志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选举罗继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选举周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选举邱学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备案审议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11、审议《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换届选举及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陈建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沈有高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1 年4月14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天马股份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机构代表、会计师、其他相关中介机构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 会议登记事项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法人股股东代表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帐户、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1 年4月18日、19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00-3: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石祥路208号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 股东大会"字样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马全法 王红伟
联系电话:0571-88027658
传 真:0571-88029872
邮政编码:310015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六、授权委托书(附后)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