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于2011 年4 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1-017号)第8条中子公司名称有误。 原公告内容: 8、会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资贵州虹山天马轴承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北京天马轴承有限公司增资6,000万元,使贵州虹山天马轴承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增加至8,000万。 现更正如下: 8、会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资贵州虹山天马轴承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贵州虹山天马轴承有限公司增资6,000万元,使贵州虹山天马轴承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增加至8,000万。 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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