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初,瓦房店国税局利用了两天时间分四次召开了“瓦房店市
轴承行业纳税评估工作会议”,利用大屏幕演示的形式为全市轴承企业法人和财务人员讲解和分析“轴承行业纳税评估指标”,提出在9月12日前企业要进行自我评估,对不认真进行自我评估、税负又低于测算指标的企业,各税源管理部门要集中精力进行评估,或进行专案检查。9月末前评估税款全部入库。全市800余企业人员及部分税收管理员参加了会议。 近年来,瓦房店地区的轴承企业发展迅速,目前已达到485户,但在税收征管中该局发现,轴承企业存在税负低、毛利率低、净利润低的情况,该局为了加强税收管理,下大气力对轴承生产销售企业各环节进行了系统地调查研究和测算,近日出台了《轴承行业纳税评估办法》,对8种轴承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分别测算出了最低税负,作为本次开展纳税评估的依据。 会上,综合业务科副科长徐大为和科长宫国超分别通过大屏幕演示的方式,向企业人员讲解了目前轴承行业纳税现状和纳税评估最低税负指标,以及详细分析说明了评估指标测定的过程和依据。副局长董德立对企业提出了要求:要求企业要从即日起到9月12日止,进行自我评估,对不认真评估的企业,税源管理部门要集中进行评估,如发现疑点,就要进行税收稽查,情节严重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本次评估税款要在9月30日前全部入库。企业人员积极参加了会议,并认真听讲,很多人员都在认真进行记录,会后还主动向税务干部进行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