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六国降税进出口企业商机无限
外贸企业在欧美屡屡受挫的同时,亚太地区的外贸门槛却是一降再降。记者从广东检验检疫局获悉,近日,《亚太贸易协定》的各成员国已经全部完成各自的国内法律审批程序。从2006年9月1日起,包括中国、孟加拉国、印度、韩国、老挝、斯里兰卡在内的亚洲六国互相给予大幅关税减免。9月1日起,凡出口至《亚太贸易协定》成员国降税清单内的货物可前往当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亚太贸易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
据了解,新实施的《亚太贸易协定》对我国给予关税优惠的产品范围进一步扩大。其中,印度的减让清单由原来188个6位数的商品组调整到现在570个6位数的商品组,韩国的由原来227个6位数的商品组调整到1367个10位数的商品组,斯里兰卡的由原来288个6位或8位数的商品组调整到427个6位数的商品组。同时,孟加拉也开始对其他成员国的产品实施关税优惠,列入其减让清单的有209个8位数的商品组。
同时,根据协定第三轮关税减让谈判结果,我国于9月1日起,对原产于韩国、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国和老挝五国的1700多个税目商品降税,对原产于老挝、孟加拉国的部分商品实行特惠税率,包括农产品、药品、化工产品、纺织品、金属制品、机电产品和汽车及其零件等;与此同时,原产于我国的部分化工产品、木制品、塑料制品、皮革、金属制品、机械电气产品在出口到上述五国时,也将享受更为优惠的税率。
据统计,2005年,我国与亚太贸易协定成员国之间的贸易额为1343亿美元,进口商品关税优惠金额达到8500万元。新一轮关税减让将有利于企业进一步开拓东亚和南亚的市场,扩大与《亚太贸易协定》各成员国之间的经贸往来,促进亚洲区域合作。而广东与亚太各国的贸易也是往来频繁,据统计,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各签证机构自2002年10月开始签发《曼谷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以来,自2006年8月,已签发证书1475份,涉及产品金额5544万美元。
有关专家表示,《亚太贸易协定》的涉及面广,将是广东企业走出国门的新一轮商机。面对近乎苛刻的欧盟美、美国、日本、俄罗斯等市场,企业不妨转向亚太地区一试。
面对新的国际贸易机遇,广东检验检疫局提醒各出口生产经营企业:应积极主动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相关优惠原产地证书,利用好区域性关税优惠政策,及时调整出口经营策略和产品出口方向,进一步开拓东亚和南亚的市场,以促进我省外向型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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